诉讼事由为西宁新华联于2016年9月与中国银行西宁分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国银行西宁分行向西宁新华联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由于西宁新华联和中国银行西宁分行就贷款偿还存在争议,中国银行西宁分行起诉至法院要求西宁新华联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等。
新华联置地(持股比例80%)为湖南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的融资担保,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新华联2024年三季度营业收入6.89亿元,同比下降27.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99.54万元,同比增长106.53%
本次扣划股份753,299,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3%;其中,271,635,055股(占公司总股本4.63%)股份扣划过户至多家债权人证券账户名下,每家债权人受让股份比例不超过5%。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华联股份中,有11.12亿股在2024年8月6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冻结。此次解除冻结的股份数量占新华联控股所持股份的94.66%,占公司总股本的18.94%。此前,这部分股份自2020年12月29日起被冻结。
A股市场出现波动,新华联午间收盘时股价下跌6.47%,至1.59元,市值跌破百亿元大关。
新华联控股股东盈新科技25%股份遭冻结,占公司总股本5.11%,因民事纠纷所致,目前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新华联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8.62%,为15.7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3.97%,为4850.87万元。
新华联控股“17新华联控MTN001”票据违约,宁夏银行1.26亿股流拍,主承销商正协助后续工作。
根据公告,新华联预计在该期间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盈利3900万元至5800万元,而上年同期亏损高达122179.73万元。
公告显示,诉讼涉及的贷款合同为《新华联童梦乐园(一期)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提前到期日定于2023年10月20日。 判决内容为,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借款本金11.9亿余元,以及支付利息、复利、罚息、罚息复利和代理费等合计约1.01亿元。
根据公告,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为76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47%,占公司总股本的1.29%。此次解除质押的股份起始于2019年7月18日,并于2024年7月5日完成解除。质权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刘华明先生辞去执行董事职务,不再担任薪酬委员会成员;曹贶予先生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同时,王赓宇先生、赵斌先生和刘玉祯先生被任命为执行董事;周安桥先生和文艺女士被任命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分别成为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张建先生被任命为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计划于2024年5月27日至5月28日,通过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其持有的股票。
通过司法重整,公司化解了债务危机,生产经营重回正常轨道并实现盈利,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有效改善。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不存在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
新华联此次撤销风险警示的条件是,截至2023年末,公司净资产达到53.77亿余元,营业收入为38.75亿余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52亿余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9.92亿余元。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风险警示的申请,并已获得审核同意。
经过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沟通,*ST新联预计将再次延期5个交易日,计划在5月20日前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